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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就业报到办理程序、档案人事代理及户口落户手续
日期:2011-10-11 浏览

此为淮安市统一标准:

     一、在本市区落实单位
     1、毕业生持学校发放的双选协议书、推荐表原件,按就业政策与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签订双选协议,报市人才中心鉴证后,由学生或用人单位交毕业院校统一办理“报到证”;
     (1)、毕业生凭“报到证”、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需市人才中心鉴证的聘用合同(到事业单位就业的)或劳动合同(到企业单位就业的)、学籍档案到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2)、毕业生持市人才中心出具的就业介绍信到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报到就业。
     2、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后,按规定及时凭人才中心已盖章的报到证和介绍信到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无集体户口的单位接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按规定时间和迁往地址挂靠落户在市人才中心,中专毕业生在原籍落户。
     3、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后满一年,由单位或个人到市人才中心领取“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按说明填写表格和办理转正定级考核审批手续。就业单位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凭此表到市人事局工资处办理工资审批手续。非机关和非公企业单位还需续办合同续签手续。
     二、在本市暂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
     1、申请在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个人出具书面申请,由市人才中心发函联系调入档案和相关派遣报到手续;
     2、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报到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生档案,在市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3、毕业生凭市人才中心签章的报到证,按规定到原生源地派出所或市人才中心档案室窗口办理落户手续。